一、什么是“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
“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是今年我省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是指群众通过网上投诉或书信、走访等形式,初次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属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之外的行政类合理合法诉求,由有权办理的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务实高效、迅速准确地办理,实现最优化一次性办结的过程和方式。“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主要通过精准投诉、精准转交、精准研判、精准办理、精准督察、精准帮扶、精准处置、精准问责“八个精准”业务流程来实现,要求合理合法事项马上办、简单事项立即办,普通事项限时办、复杂事项抓紧办,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第一线、最前沿,尽可能地把矛盾化解在初始、在当地,提升群众初投事项一次性办结率,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建立“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的背景?
建立“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倡导并实践的“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深化我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回应群众对信访服务保障工作更多更高期盼的一个实际步骤;也是我省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改进信访工作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方法的现实需要。
省信访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信访局的部署,顺应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从2019年4月份开始,积极探索和建立“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目的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信访事项马上办、快速办、简易办,提供更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服务,推动群众初信初访的合理合法诉求一次性处理到位,有效减少群众访累,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履行好信访工作“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初心和使命。
三、“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对信访事项的化解有何帮助?
“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突出首办首责、突出快接快处、突出精准精确、突出公开透明,有效推动信访工作从注重程序向注重实体转变,从注重严格过程办理向督促解决问题转变。一是“主动办”。建立群众投诉与办理留言渠道,方便群众询问情况、补充材料,发表意见建议。信访工作机构和责任单位实时获取信访人留言,及时互动回应,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一次性办结息访率。二是“马上办”。强化“快速办、简易办”的观念,建立健全“重要投诉限时办、简明投诉简易办、普通投诉缩时办”和“日接收、周落地、月办结”的工作机制,打通办理环节,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最短时间解决投诉请求。三是“精准办”。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平台,精准登记信访信息、梳理投诉内容;精准分析信访人行为、研判投诉状态;精准区分信访性质、甄别投诉分类;精准明确信访管辖、转交投诉事项;精准对接信访人、回应诉求关切;精准帮扶信访群众、落地帮困对象。四是“公开办”。信访事项办理实行“一信一码”电子化管理和信息数据可溯化管理,“全景”式推送受理时间、流转过程、责任单位、办理时限、办理进度、处理结果等信息内容,构建内外常态化公正处理和监督机制,提升“最多投一次”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四、今年以来,省信访局在推动“最多投一次”落实落地上采取哪些举措?
解决问题是“最多投一次”的核心,效率是“最多投一次”的生命力。为保证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一次性办结,“最多投一次”坚持信访事项网上智能办理与网下落地解决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在观念转变上,全省信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和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亲自给群众回信的榜样精神,大力开展“满意在窗口、岗位践初心”“办好每封信、岗位践初心”等主题活动,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宗旨意识、为民情怀贯彻到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真正做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在作风改进上,省领导率先垂范,结合下基层调研到信访接待场所接访,或深入挂钩联系点走访群众。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在坚持每月15日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四门四访”和“两奔四重”工作法,即开门接访、进门约访、登门走访、上门回访,奔着矛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奔着解决问题、化解积案的目的去,在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上下功夫、使气力,深入基层进行一对一访谈、面对面会商、点对点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