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局机关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3 09:48 来源:福建省信访局 阅读:{{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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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中心):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南京疫情传播链已延长至包括江苏、安徽、四川、辽宁、广东、湖南、北京等多个省份城市,且当前持续高温天气,夏季又处于台风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省外疫情输入,切实做好防暑、防火、防台等安全工作,按照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来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进出人员管理。为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对来访群众和地方工作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序进行安检、实名登记(出示工作证)、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后进入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本局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从局大门进出,确有工作需要进入或经过来访群众接待场所的内部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出示工作证、测体温,没有戴口罩的不得进出来访群众接待场所。集体访按照“快进快出”的原则临机处置。

  (二)落实日常防控措施。窗口接访人员、保安、门卫、保洁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戴口罩、手套、面罩,常通风、勤洗手,加强个人防护。来访群众在接访场所不得取下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隔位就座,集体访应及时疏散,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三)落实场所消杀措施。设立临时隔离场所。落实定期通风、清洁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办公区域每天1次、来访群众接待场所每天2次进行防疫消杀,清理卫生死角,减少疾病传播渠道。即日起,门卫处除EMS邮政快递外,不再代收快递,工作人员收寄快递请到省政府西门外办理,冷链食品相关快递不得带入局机关。

  二、加强人员管理

  (一)落实报告制度。近期干部职工及近亲属尽量减少出省出市,对确有需要的尤其是出省的,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出行返回后按规定如实报告往返地区、接触人员等情况。干部职工及近亲属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处室(中心)和机关党委(人事处)报告,及时到医院就医,配合接受健康管理,防止因自行处置不当引发身体健康和疫情防控隐患。

  (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照“应接种尽接种”原则,

  除因身体原因不宜接种疫苗外,全局干部职工必须要响应号召,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积极动员身边的亲属、朋友参与接种。

  (三)规范工作秩序。鼓励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串门,减少会客,多人办公场所原则上不聚集,确需会客的到会客室、会议室。会客原则上需提前预约并由受访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带入,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在门卫处填写访客单并由办公区域值守保安查验后进入大楼。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中心)配合做好机关夏季消防、用电安全自查和汛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保密检查等工作,对消防设施、电路电器、建筑门窗、保密设备和工作流程等进行自查自纠,并对近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做好日常安全防范。日常督促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关闭办公室所有电器设备并切断电源(特殊工作要求除外),不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线电源、使用非办公设备和大功率电热器具,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灾隐患。

 

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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