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7:34    浏览次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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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52号,邮编:350001,联系电话:0591-8780015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信访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密联系信访工作实际,坚持信访工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行。2023年11月重新修订《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在省信访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发布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信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议案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约260条,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打印等服务,方便群众查阅。三是充分利用“福建省信访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展示我省信访工作动态、工作亮点。“福建省信访局”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已达66364人,全年已发布信息437条。四是按时报送政府信息。每月5日、20日按时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每季度按要求准确统计报送政务公开数据。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今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均为自然人申请件,其中网上申请6件,信函申请2件。申请事项涉及规范性文件、单位信息、单位内部事务及信访举报投诉等,均在法定期限内规范答复,并完成归档工作。接受行政诉讼1起,法院驳回起诉。

  (三)积极开展互动交流。年初制定“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栏目工作计划,围绕信访工作重点,全年共开展在线访谈活动8次,民意征集8次,网上调查8次。积极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并选登网民留言意见,及时公布结果反馈。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实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权威。2023年1月,梳理形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设置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7月按统一专栏布局、页面布局和网页版式,调整规范性文件专栏页面展示格式。

  (五)优化提升公开平台。按照便民原则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丰富网站信息内容。2023年6月,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专设“权责清单”子栏目,规范公开权责清单信息。11月在“解读回应”栏目下新设“回应关切”子栏目,主要转发“图解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注意事项”等群众关心的信访常识和主流媒体有关信访工作报道。加强局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定期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六)全面加强监督保障。一是针对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通报反馈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确定责任处室(中心)和整改期限,推动问题清仓归零。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年度绩效考核,强化考核评估,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2023年5月,特派2人参加全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应用视频培训;12月举办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

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专题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供给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二是耐心劝导群众不再以信息公开申请形式进行信访投诉,积极引导通过信访渠道表达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省信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