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501-3000-2022-00001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有效性: 有效性: 有效
备注/文号:闽信党组〔2022〕6号
生成日期:
2022-01-25
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接访工作人员“八要八不得”
一、要耐心倾听来访群众陈述意见、建议和要求,不得作风粗暴、激化矛盾。
二、要依法及时处理来访群众的投诉请求,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三、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不得徇私枉法、失职渎职。
四、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疏导,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要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敏感信访信息。
六、要及时报告紧急事项,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七、要从严要求、廉洁自律,不得接受可能影响信访事项处理的宴请、礼品礼金及有偿服务等。
八、要注意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不得仪表不端、衣冠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