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501-2500-2020-00003

发布机构: 福建省信访局

有效性: 有效

备注/文号:无

生成日期: 2020-11-12

福建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在全省信访系统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争创“六个十佳”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24 16:32    浏览次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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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2020年省信访工作联席成员会议和全省信访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省信访系统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掀起新一轮岗位大练兵热潮,推进信访工作创先争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信访系统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争创“六个十佳”(十佳理论学习标兵、十佳办信员、十佳接谈员、十佳评理员、十佳接访窗口、十佳信访评理室)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十佳理论学习标兵从全省信访系统干部职工中评选;十佳办信员主要从全省各级信访工作机构从事办理群众来信和网信工作的人员中评选;十佳接谈员主要从全省信访系统群众来访接待窗口接访工作人员或其他部门从事接访工作人员中评选,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十佳评理员主要从全省各级信访评理室从事信访评理和调解工作的人员中评选;十佳接访窗口从全省信访系统群众来访接待窗口或其他部门群众来访接待窗口中评选;十佳信访评理室主要从市、县级信访评理室和乡镇(街道)信访评理室、村(居)信访评理室等各类信访评理室中评选。

  二、争创条件

  “六个十佳”入选对象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荐参评对象属个人的,还需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信访事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一)十佳理论学习标兵

  1.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作出表率,在信访系统干部职工中发挥了示范榜样作用。

  2.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采访实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与信访工作相结合,工学相长、学以致用,业务能力过硬,勇于改革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广泛认可。

  3.积极参与所在单位的理论学习活动,撰写调研课题报告、论文,或向正式刊物、网站上投稿,并发表理论学习文章或参加理论学习征文活动获奖。

  (二)十佳办信员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具有较高的法律、政策理论水平,从事办信、网上信访工作1年以上;业务娴熟,办理群众来信来邮和网上投诉精准高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

  2.综合分析能力强,善于筛选和挖掘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及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3.组织协调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攻坚克难,推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事项成绩突出。

  (三)十佳接谈员

  1.参与接访数量较多,服务群众意识强,社会效果良好。

  2.接访业务能力精通,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从事接访工作1年以上,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

  (四)十佳评理员

  1.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和口碑,群众满意度较高。

  2.从事信访评理工作或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工作1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信访评理经验,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善于说理、调解,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纠纷,是当地公认的评理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能手。

  3.善于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参与信访评理数量较多,评理成功率较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五)十佳接访窗口

  1.群众来访接待流程科学合理,来访事项受理办理及时规范,接访工作标准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较高。

  2.环境温馨舒适,设施布局便民,接谈热情耐心,服务文明高效,群众满意度较高。

  3.信访秩序良好,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文明逐级上访。

  (六)十佳信访评理室

  1.积极开展信访评理工作,信访评理室设立并运行1年以上,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化解矛盾纠纷数量较多,化解率高于全省平均数,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反响较好,没有因评理工作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

  2.评理员队伍整体素质好,政策法律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评理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注重工作创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采用新方法、新手段、新载体指导和开展信访评理工作。

  3.信访评理室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完备;评理员队伍结构合理;评理工作经费有保障。

  符合上述条件的,优先考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多次受到上级表彰或先进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产生较大影响,以及在化解信访积案、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集体或个人。

  四、名额安排

  争创“六个十佳”60名,“十佳”入围奖30名。全省下达推荐名额180名,适当参考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配。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推荐阶段(2020年11月12日—11月25日)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信访局、省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上报推荐参评对象,推荐的范围尽可能涵盖各个层面,通过自下而上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层层进行审核和公示,同时征求相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对象确定后,各地各有关单位形成推荐报告(附先进事迹材料),报省信访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推荐材料要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推荐材料主要包括:推荐报告,推荐表,先进事迹(2000字以内,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其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遴选评审阶段(2020年11月26日—12月15日)

  1.省信访局成立争创“六个十佳”竞赛活动评选组委会,负责“六个十佳”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评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六个专家评审小组,办公室依托在省信访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六个专家评审小组由省信访局对应业务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和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分别负责各类“十佳”评审工作。

  2.六个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报送的参评对象推荐报告、推荐表等材料进行审查,灵活采取现场测试、业务竞赛、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评审,按照1:1.5的比例提出相应“十佳”候选对象建议名单。

  3.组织评选组委会成员对六个专家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对象进行投票,投票结果提交评选组委会研究审议,产生全省信访系统“六个十佳”入选名单和入围奖名单,在省信访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六个十佳”入选名单和入围奖名单报省信访局党组研究审议,最终确定全省信访系统“六个十佳”人选和入围奖人选。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12月16日—12月31日)

  1.公布“六个十佳”名单,下发通知,号召全省信访系统开展向“六个十佳”学习活动。

  2.将“六个十佳”的工作事迹整理,通过主流媒体、《福建信访》等平台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处级及以上人员比例掌握在评选总数的20%以内。

  (二)突出实绩实效。将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实行自审负责制,所在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推荐对象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推荐单位要增强政治敏感性,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参评。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所在设区市或单位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和相应的推荐名额。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在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已受表彰的集体或个人,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撤销其所获荣誉,收回奖牌、证书。

  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更改格式。先进事迹材料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七、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集体或个人,将在全省信访系统内书面通报表扬,且授予相应序列的“十佳”证书和奖牌。同时,作为今后全省信访系统综合性表彰的优先考虑对象。

 

  福建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