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501-2500-2019-00003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有效性: 有效
备注/文号:闽信〔2019〕25号
生成日期: 2019-09-20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信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激发全省信访系统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奋斗精神,积极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经研究,省信访局、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信访系统组织开展福建省首届“最美信访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发爱国之情、强化爱国之志,激励和动员全省信访系统干部职工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为民初心,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安排
(一)评选对象
全省信访系统在职工作人员,或其他部门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着重从基层和一线工作岗位遴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党忠诚,为民尽责,认真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职责。
2.思想觉悟高、为民意识好、业务能力强,熟悉法律法规和信访政策,在信访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真心、热心、诚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得到干部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3.办理业务的标兵,化解积案的能手,调解矛盾的行家,服务群众的先进,无私奉献的模范,从事信访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岗位上实绩突出。
4.个人没有不良表现和过激言行,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5.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下列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1)多次受到上级表彰,或先进事迹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广泛报道,产生较大影响的。
(2)长期在基层一线和信访工作量特别繁重、难题积案较多的地方部门从事信访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贡献的。
(3)在办理初信初访、化解信访积案、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的。
(三)名额安排
全省30名“最美信访工作者”推荐名额,具体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其中经评审及网络投票后评定10名“最美信访工作者”,其余候选人列为“最美信访工作者”提名奖。
(四)评选流程
1.推荐阶段(2019年9月20日—10月10日)
(1)省信访局、省总工会联合组织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省信访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2)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信访局、省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上报推荐人选,推荐的范围涵盖各个层面,通过自下而上方式,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筛选,仔细审核,同时征求各单位纪检部门意见。推荐人选确定后,以本单位的名义,形成推荐报告(不少于2000字),推荐报告连同《福建省首届“最美信访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推荐人相关获奖表彰材料复印件、媒体报道情况一式两份,一并报送省信访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2.遴选评审阶段(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
(1)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各地和省直机关报送的候选人推荐报告、推荐表、表彰材料、媒体报道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整理、核实,经评选活动组委会初审核准后,确定“最美信访工作者”候选人。
(2)在省信访局微信公众号开设投票平台(投票管理办法见附件5),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在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5天。投票票数以官方后台真实数据为准,刷票数据将清零,一旦发现并经查实存在刷票行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3)组织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对正式候选人员进行投票。
(4)按网络投票占20%、组委会成员投票占80%的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总分排序确定“最美信访工作者”建议名单报省总工会和省信访局会议研究审议,最终确定全省10名“最美信访工作者”和20名“最美信访工作者”提名奖名单,在省信访局、省总工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总结推广阶段(2019年11月1日—12月31日)
(1)公布“最美信访工作者”名单和“最美信访工作者”提名奖名单。
(2)将相关“最美信访工作者”工作事迹材料挖掘整理,通过有关媒体和《福建信访》、省总工会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各地可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开展向“最美信访工作者”学习活动,推动全省信访系统形成赶超先进、争当一流的浓厚氛围。
(五)获奖者荣誉
向“最美信访工作者”和“最美信访工作者”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最美信访工作者”获得者按程序申报“最美劳动者”称号。
附件:1.福建省首届“最美信访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首届“最美信访工作者”候选人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3.福建省首届“最美信访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4.福建省首届“最美信访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5.福建省首届“最美信访工作者”投票管理办法
中共福建省委
信访局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9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